【訊息】
學生有參與學校公共事務的權利嗎?是應該要有,還是已經在法律上被賦予了?權利的概念應該由法律派生,我們不談道德上的權利(當然,在許多時候道德上的權利會被訴求成為法律上的權利)。
學生會(或那些稱為班聯會、學聯會、自治會…)可以、應當做哪些事?學生會在學生參與公共事務上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是直接參與者?是代議士?還是協助者?
校園民主的公共事務參與,我們是談教育,還是談權利?當校園民主淪為只有教育意義,我們很難訴求學生應當干涉校園事務,並且,即便民主教育只能透過實踐來做,這種公共參與的教育行為也跟現行教育模式大相逕庭(公共參與行為可不是在上課),我們如何期待在只有教育意義下,學生能「被允許」有效地參與公共事務?
現在既有的學生自治組織的困難是什麼?而他們又如何理解學生會的角色與權力?面對外在的批判,他們如何回應?學生自治組織應該是個嚴肅的「社團」,或者也應該重視情感團結與樂趣?煩心困難的事務讓人灰心喪志,那麼,學生會內部可以做些什麼來彌補?而這些彌補又跟嚴肅的偉大理想(?)互相衝突嗎?
學生會如何跟學校談判?應該「爭權」嗎(由學校賦予權利、權力)?學生會如何深入民間?還是關著門自己做?學生會的遴選機制應該如何進行?如何排除偶像迷思?學生會應該接受「課業兼顧」的論調?
以上種種問題,歡迎你來挑戰!
【參考資料】
可看可不看:
1、影片/學生會的一己之見01(非宅者慎入)
→議題相關:遴選(課業與偶像)、社團化(時間、氛圍)、學生會自覺。
2、論壇/深藍學生自治版
→隨選挑著看。
【討論會資訊】
活動名稱/
學生會好麻煩
活動時間/
2010/06/05(六),下午2:00
討論會位置/
Rido里豆咖啡-忠杭店(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8-2號1樓)
集合時間地點/
PM 1:40-1:55 於「台北捷運善導寺站,5號出口」集合
活動人數/
8人(不含主持人),高中生可優先參加
主持人/
灰塵
活動費用/
免費(參加者須自付咖啡店基本消費)
聯絡人/
0933-103-415(灰塵)
【報名方式】
請於本主題下方直接回覆,並附上稱謂(或真名)、校級、E-mail等個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