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9日 星期五

2010校園民主實踐營之洛洛長的感想

 2010校園民主實踐營之洛洛長的感想
文.洛書

這次營隊被提起應是在四月底「言論自由」那場討論會後在麥當勞的開會,烏鴉邦當時處在一個頗為尷尬的狀態-剛剛結束頗為滿意的第一屆營隊,但對於自身是否仍有那個精神與能力舉辦一場新的營隊仍抱持著疑慮。

而對營隊比較切身的會議,時間我則忘了,在一家水果茶很好喝的咖啡店,然後當天灰塵早退去吃燒肉。那時便已經確定了與上次營隊有所不同的一些方向與課程(校園民主攻防戰和學習單的概念都是那時定下的)

接下來除了十二月升學討論會後解決教戰手冊時順便開了營隊名字的會議(那天還有地震),以及二月一日對校園民主攻防戰開的小小會議以外,我就沒有參與了。尤其是行前會,雖然早預知我不會參與,卻仍然有些掛心。

但總歸來說,我對營隊是沒什麼擔心的,尤其是我沒有參與上次營隊的籌劃,而這次的報名情形又相對優良,在我看來,大家把自己要分享的東西準備準備,然後校園民主攻防戰靠自己的經驗與能力套個招,根本就沒有什麼值得擔心的。

事實上,也是因為我看不出來上次的營隊有什麼被特別準備的地方,除了講師的額外邀請以外,都是自己擅長的領域分享討論,而這次的營隊則根本沒有講師。在加上寒假初東海人間也自己辦了一個幹訓,同樣沒有什麼籌劃就順利成功,我自己負責的校園民主攻防戰在社課第一次見識時也是毫無準備就可以順順利利,所以如果要說最沒有危機意識的幹部大概就是我了,嘛,最糟的狀況,就算學員通通不見,頂多大家墊墊錢搞成幹訓或社員大會嘛,如果沒有人要墊錢,我可以先出阿。

另外,這同時也是對烏鴉邦幹部能力的完全信任,這應該是大家都辦得到的事阿。而且就算擺爛或是出事,除了牧羊的那場涉及專業以外,其他場次其他幹部都可以當場應急。

所以嗯,我根本從頭到尾抱持著一個輕鬆愉快的心情來的,說我是學員心態也不為過,所以老幽或是其他幹部的觀察都沒有錯,我根本是素人心態阿哇哈哈。

然後就到了當天。

我提早了一班班次的火車,結果卻沒搭到,然後準時的那班火車還誤點,哇哈哈,害我遲到了幹。

做捷運的時候氣氛滿冷的,嗯,老實說我還滿不會應對那種完全不熟的冰冷場面的,我會做的只有那種把有點熱變得更熱的這種錦上添花的贅事,所以老幽後來在等公車站牌時,要我去跟學員們聊聊天,我就只得裝死避過。

但是感覺老幽跟我反而盡情聊起來了,嗯,我不知道老幽怎麼想,但是我覺得聊天對彼此都要有一點點的認識基礎,如果不願意主動拓展以免尷尬,那麼讓氣氛努力變得讓人想聊天,或是剛好說到學員可以插上話的話題,再不濟,讓學員覺得我們好親近或是了解我們,也是很不賴的。

所以我跟老幽拼命聊天。

到那邊,結果因為老闆人太好,還沒辦法進去,所以就在外面集合。

之後就是相見歡,咖塔的,帶的是前述幹訓的劇場技巧,比方說用需要動腦的自我介紹、畫臉介紹、鏡子劇場。

原本聽到只能在外面感覺頗囧,但是後來發現在戶外的效果頗佳,且房間的大小可能會不夠,所以反而加分了。

然後吃午餐,鐵捲門壞了沒有辦法下去玩水,我試圖爬過去,但我只爬到了溫泉區沒辦法進一步下去,還意外發現了那裡的時鐘跟我大學租屋處用的一樣。真有眼光。

便當的麻婆豆腐好鹹,大概是那種連喝咖啡都要加鹽的傢伙才做的出來的東西。

然後緊接是咖塔的「校園哪裡有問題」,這個部分,這個部分很重要,因為從這裡才是第一次看到學員們各自特性的地方,為了觀察,我基本上都沒有什麼發言,也想注意每個學員注意的面向在哪裡,整體比我想像中的還好,到最後時間甚至不夠,無法好好整理成系統,不過也沒關係啦。

讓我最驚訝的是Pooky,因為我先前就認識他了,但很少看他如此激動,就算可能直白尖銳,但也因此提供給大家一些跳脫性的新視野。

接下來是休息時間,鐵捲門修好了大家下去泡水,以凡不小心滑倒了,但是相機平安。這也為他未來整個泡下去的自暴自棄行為拉開了序幕XD

接下來是牧羊的「校園真的愛守法」,牧羊的課其實我還滿疲倦的,但我不確定是我自己的問題還牧羊的問題,然後案例的題目都很大但是牧羊的掌控慾(?)又不夠強的情形下,討論常常偏離主題而走向價值面,但其實這場的重點我猜應該是法律的實然才對,應然問題得留到晚上的課程或是第二天白天。

晚餐也是便當,肉是一片長得很像魚排的雞排,一看就是背後有很多故事歷經了風雪與滄桑的肉。

然後因為熱水時間的關係,所以先去泡溫泉,溫泉好玩。

晚上是我的「經驗分享連結校園民主」。嗯,老實說我忘記了最初始我接下這堂課的初衷了,所以我一直以為是我自己的經驗分享且連結到校園民主,但二月一號時幽咖塔才跟我說是要讓「學員們」分享經驗。阿娘喂,我那時怎麼知道學員是圓是扁,如果就是有一些人是被拖來參加的,自身根本毫無經驗,這樣豈不是讓他們很尷尬。

於是我決定見機行事。所以我是在晚餐時才開始想我要幹嘛的。

嗯,學員們的反應遠比想像中積極,如果用圍成一圈分享的方式一定會討論不完且會很淺薄,我也不願意在當下打斷或是刻意領導,然後鏡子劇場的最後一招還沒用,另外,有必要導正前兩堂課的批鬥氛圍,把大家的情緒更拉回現實一點。

所以後來我的作法是,一樣先用cue人的方式做個別的深度分享與聆聽,這個部分主要是為了提供一個時段,讓學員們可以聽一聽別人的深度個案分享,因為除非私下聊天,否則他們不會再有這樣的機會了。

然後把鏡子劇場的最後一招拿出來,我觀察到,前面就算只是在講「校園現狀」,也沒有人提出校園好的地方,或是自己認同的和諧之處,有行動過的人也不提友善的老師,但在日常生活中,這其實是不太可能的。

簡單來說,學員們都太入戲了,完全有著自己是在「民主實踐營」的自覺,但是這種自覺離現實他們會實際做的應對太遠太遠,所以有必要把他們拉回現實。

所以鏡子劇場旨在模仿一個領導階層,並且希望告訴學員「不要抱有無謂的幻想」,我們不是一個「體驗」營,不是你出了這個營隊之後就可以跟這營隊毫無關係的營隊,在這種領導模式下,你要面對的是一個體系,而不是一兩個老師的應對。

我不希望「罵學校」是這個營隊的重點,甚至只是在這個場域下的發洩。如團康一樣,平常不會去玩那些東西,那本身只是在某個場域下的表演或發洩而已。

我不知道這種作法能不能讓學員們感受到他們要面對的敵人,能不能因此讓學員們免於被一些看起來貼心的老師所欺瞞,但我盡力了。我覺得這個部分或許遠比攻防戰還重要。

然後是分組討論理想中的校園,並且以劇場方式呈現,這個地方我犯了兩個錯誤,第一個是我雖然把討論組分成老人組(熟面孔)和新生組(生面孔),為了是避免有人太過強勢以致於討論變成引導(比方說把老幽扔去新生組,大概就變成上課了)但是我忘了考慮老人的話並不一定多,所以應該用活躍度來分組才對,準此,牧羊與灰塵應該到新生組,然後阿崩和以凡應該去老人組。

第二個錯誤是,當初我體驗劇場的時候,限制是很多的,比方說只能用一幕,並且不能動(如雕像一般)但這次我開放了一到三幕,且可以動作,造成的結果就是新生組過於在乎呈現方面,並且把不少討論時間放到了呈現的操作部分。

這兩個錯誤嚴重影響了分組討論的效果,因為分組討論就是希望藉由小團體討論,讓思維比較細膩的交流,而且為了避免每次都是那幾個人說話,所以以劇場的方式逼每個人都要參與(要你下去演的時候,總會有意見了吧!)結果後來這些成果的達成度都普普通通。

晚上的影片是「請為我投票」,嘛,看過不少次但著實是好片,然後對於結束後的討論我沒什麼印象。只記得大家似乎都滿累的。

然後晚上出去分配模擬戰的角色,老實說那時我還滿擔心灰塵的,因為模擬時都會卡住。但是實際狀況似乎很不錯,果然其實大家都OK嘛。

隔天一早是老幽的「校園民主與烏鴉邦」,雖然題目是這樣,但是其實沒有提到多少烏鴉邦(我也忘記提醒他。,因為我以為那門課叫做校園民主的概念)然後又是重課又說的很快,而且我聽過很多次了所以很想偷懶打瞌睡。雖然如此,我還是在觀察大家,其實還是有人很認真的,大概是知道這些真的很好用吧。

然後早餐好吃。

午餐也變好吃了。

下午的模擬戰好玩。大家似乎反應良好。我覺得自己的活動沒有什麼好寫心得的,用意也沒有鏡子劇場那麼深,非常簡潔易明,所以我不知道要說啥,等著看大家的心得怎麼寫好了。

當然有一些缺點是要檢討的,比方說閒置人力過多、沒有在烤肉區充分帶討論、時間被拉長等等,都是未來我會在思考改進的。

晚上去吃了合菜,十分空虛。出去時老店員還跟我們攀談,幹吐錢出來。

然後去7-11大採購,經過酒架時我刻意忽略,但後來看到哈拿拿了酒,所以忍不住也拿了,後來害我被噹。所以我決定把欠哈拿的大餐一筆勾銷。

另外,禁酒的規定是課程開始前我才知道的,我先前完全沒有印象開會中有這樣的決議,行前會後的噗浪詢問上也沒有人告訴我,我甚至還帶了兩小罐威士忌去。不管是因為那個連我自己都忘記的副召身分也好,幹部身分也罷,我都希望下次訂這類規定時列在網路上或是也告知我,至少可以給我對此表達想法的機會。

如果不知道用意且確實共識同意,我就不會去積極宣導。亦即,就算我不買,在我不知道用意的情形下,學員們在買的時候我也不會阻止他們,而事實上,學員的情況才是最重要的。而我如果經過共識,我大概也不會那麼沒原則,唯一的解釋就是我認為那個原則是沒有道理,或至少是無關緊要的。

嘛,其實就只是溝通問題而已,唯一的實質重點是哈拿的大餐泡湯了。

然後溫泉好玩,外加兩隻落湯母雞。

晚上「校園民主育成計畫」時間有延遲,其實是因為攻防戰拖太久了。我這次對我的課程都沒有去催時間,像是攻防戰那種東西我擔心催促可能會破壞場域的氛圍,而經驗分享我寧願他們有更多的交流,並且,所有的拖延到最後都是每個人必須集體付出代價的,只要不要有無謂的拖延我覺得就無妨。

所以我是這次大家企劃書熬夜寫那麼累的隱形殺手,哇哈哈。

晚上的片是「我一定會贏」好看但是可以討論的東西少,但是我跟老幽還是離題囉嗦了一小時,結束都兩點了,讓大家沒辦法去趕快寫企劃書,如果下次要省時間,這種時間搞不好其實才需要被省下來。

然後老幽跟咖塔討論完就睡了,我發現時就囧了,哭么阿這樣如果學員不會寫企劃書要找誰阿?

所以我就多撐了一個小時四處去騷擾學員,大家的問題幾乎都是組織組成或分工的問題吶。但我其實滿感動的,因為很多學員遇到的問題都不是企劃書能解決的,照理說企劃書只要填一填就好,但是他們卻為了很多企劃書以外的問題去苦思,這代表了他們是真的把企劃書當成一份企劃書在看待,而不是一份營隊學習單。

隔天早上就是成果發表,但是我卻聽完周周的下一個學員之後就累倒了,所以都沒有聽到。

結束前的分享與討論回到了最初的室外場地。

這幾天的營隊多了不少上次沒有的感覺,比方說離別的不捨十分明顯,我不知道是哪一塊造成了這樣的感覺,但這是我所樂見,反正我們未來還會再見面的。

情感是行動的柔性基礎,我們很難在校園有事情發生時才忽然從零認識並共事,信任感等柔性的基礎也必須打好,我相信這場營隊撒下了一些種子,課程內外皆有的一把星火。

所以,下次大家再來營隊吧,幹,我已經開始想你們了,哇哈哈。

2010烏鴉邦校園民主實踐營

2010烏鴉邦校園民主實踐營
文.咖塔

一月底到台中谷關參加東海人間主辦,為期三天的生活營。這次的生活營是由淑雅帶領大家進入三天兩夜的應用劇場。過去在戲劇社也有類似應用劇場的一些 技巧,老師要學生用身體的語言來觀察、體驗自己和別人的特色、創造力、情緒和限制。營隊結束後,覺得在這次的應用劇場發現許多不錯的技巧,希望能夠應用在 未來社團的活動上。

2010年2月16日 星期二

被遺忘的冬天|阿宅的烏來有感

DUST

這篇是烏鴉邦這次寒假營隊的心得,其實最主要的感想我在活動尾聲與檢討會議中有提及,並且有鑑於大家都寫得很歡樂,所以我要來點不一樣的,就來談談我在營隊的黑暗體驗吧。黑暗體驗的意思是,那些事是不恰當的、有瑕疵的、被忽略的、不愉快的等等負面的觀感,當然稱為「體驗」就是一種主觀感受,禁不禁得起檢視是另一回事了。

我這次負責打雜,所以我比較有閒暇去觀察、思考營隊過程中的細微事物,而不用擔心課程準備、回應與帶領討論的問題。不過我沒有很把這些細微的事物當一回事,所以大抵上我也忘得差不多了,一時要記述起來也會很零碎,我列舉幾個我目前回憶的到的事情來談談就好。

幹!我就是悶騷,你咬我啊!

邁向烏來有好一段路要跑,在捷運站集合等人的時間、在公車上搖來搖去的時間、下公車走往民宿的時間,大家習慣上會找人對話,而不讓時間閒置著自己發呆。我沒有這種習慣,也許是因為我常常自己腦內想問題、看看風景、看看人的互動、聽別人在說些什麼,這些事是我平常的消遣,它們讓我「有事做」,並且不會感到無聊。

在捷運站時我就發現有人落單了,大家一對或一群地聊天打屁,他則是閒置在一旁,好像對空間,或者時間,或者沒事做,或者身體疲憊而皺了下眉頭,他沒有主動向人搭話,我也陪他一起落單,成為閒置者。

這件事該怎麼理解呢?我想到也許有些帶團體動力的人會主張:「我們當然不能讓團體中的任何人落單啊!」然後團體的負責人或相關人員必須照料這些人,好讓他們不做一些看起來是弱勢的事,似乎這是一種關懷。

為什麼不能落單啊?悶騷者、內向者、鬱鬱寡歡者、悲觀者通常都會沉默不語,不過幹嘛必須改變他們的行為呢?他們搞不好就是不喜歡交流,而不是害羞不主動啊,這麼做根本是「武力介入」嘛!不過,真的是這樣嗎?我也不知道。

卡它咬我怎麼辦?

卡它在營隊因為有人買一堆酒而發飆,怒氣沖沖地向所有人發難。卡它很聰明,她沒有當場把買酒的人說出來,她只用「有人」當代名詞,讓當事人不至於顏面盡失。這件事讓我想到小學的經驗,老師怒氣沖沖地對全班訓話,但卻是未具名地痛罵某個人,偶爾他還會盯著當事者看一下,他把正課時間耗完,全班聽他一個人在發神經搞得氣氛烏煙瘴氣,每位同學心情都很低落。

我曾經是那個當事人,老師對全班宣揚這件事,大家私底下在猜測「兇手」是誰,大家也很愛八卦,流言很快就產生,「都是他害的!」、「就是他這樣那樣惹老師生氣。」因猜忌造成的人際緊張關係蔓延開來,真正的當事人內心怎麼想?「大家都在談論我的事。」、「我害了某某人揹黑鍋。」心境變得很複雜。即便大家都猜對了,甚至一開始就是公開具名,當事人大概也會受到重創。

卡它當然也顧慮到了團體氛圍的問題,所以她處理的時間很短;只是,把「有人犯錯」這件事公諸於世,合適性也許有待討論。我猜這是一種殺雞儆猴的做法,希望大家有前車之鑑「不要再犯」不然卡它會咬你,不過也許有其他方法可以做,好比說卡它可以這樣講:「雖然沒有人犯錯,不過我還是嚴肅提醒,千萬不要給我買酒,敢買的話我就給你好看。(太妹樣)」雖然真相是有人已經犯錯了,不過這是善意的謊言,卡它可以另外私下與原來的犯錯者溝通,廁所是個好地方。

衛生、人性與美食觀點

烏來因為位於山間且是觀光勝地,所以業者都以餐廳、快炒等價位高的食物為主食主打,再來就是適合走動的小吃,像是香腸、溫泉蛋、烤麻糬。便當、麵食館、簡餐相對就少很多,據說便當店就只有一家而已。

在營隊途中,我看見小明手不乾淨,似乎想去洗手,那時候我就在飲水機旁,然後我跟他說:「可以用飲水機洗啊,你手髒對吧?」小明遲疑一會兒,就跑到廁所洗手而無視我的建議。我心裡在想,在飲水機洗手有道德或衛生問題嗎?我把這個問題拋給阿囧,阿囧沒反應。

我的推論是這樣,我不知道從飲水機噴出來又流下去的水會到哪裡去,但印象中應該不會回收再利用,所以在飲水機洗東西不會有衛生問題。再者,即便會回收利用,那我們應該會對那些水沖到每個人的嘴巴又流下來跑進飲水機這件事感到噁爛,我們普遍對別人的口水懷有敵意與偏見,除了情人或家人。

所以,這可能跟道德有關,用飲水機洗東西可能是浪費飲水資源,那是煮過、過濾過可以用來喝的水,怎麼可以浪費拿去洗東西呢?類似這樣的主張,不過這種道德感覺很薄弱。你覺得勒?

我們有兩個晚上邊看電影邊吃零食,這些零食是分享的,而且很多都是鋁箔包的餅乾(洋芋片、乖乖、滿天星、奇多等等),大家食用前都沒洗手,就把抓抓屁股、摳摳腳、挖挖鼻屎、藏汙納垢的手伸進一包包的餅乾包裝裡享受美食,有時候因為手指沾滿了餅乾屑,會習慣吸吮手指,然後又把手伸入餅乾包裝,17個人反覆一樣的動作,在H1N1準備邁向第三波疫情的冬天,大家肆無忌憚地在分享細菌。

分享零食,有些人會偷偷占據好吃的食物,不會主動釋出,像我就是一個例子。美食當然要有所堅持,我們必須思考人類對美好事物的獨佔慾,不應該忍痛剝奪。然而,美食只有美食家才能欣賞,所以未來美食請直接收編於灰塵嘴下,庶民吃吃白飯就可以了。

2009年11月14日 星期六

我看國立馬公高中事件始末

文/周于萱輔大英文三 烏鴉邦中學校園民主促進會幹部

今年(2009)六月底,國立馬公高級中學的教官於學期的最後一天──休業式,無預警的宣布一項新的政策:所有同學自98學年起,體育服均必須繡上學號。事前非但學生不知道,連班聯會主席也不知情,顯示校方行政手法粗糙、一意孤行,行事完全不徵詢學生意見,不但違反程序正義,更使得校園民主蕩然無存!

馬公高中一學生為了反制校方鴨霸的作法,聯合其他學生公開發佈新聞稿,要求校方重視校園民主,校方卻宣稱新聞稿內容違法,學生也因此被教官多次約談,要求填寫違規事實陳述單,更以記過要脅當事人認錯了事;發起學生也因為教官及校方人員多次向家長關說施壓,造成家庭內部紛擾不已。7月20日,教官甚至集合各班班長,公開宣稱新聞稿違法,並且要求所有學生不得私下討論此事件,如有任何疑問請個別至教官室。這樣毫無言論自由的戒嚴校園,居然還存在21世紀的今天,民主的台灣!

發起學生深感事態嚴重,投書至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尋求協助,不料教育部竟默許國立馬公高中校方的行為,甚至認為該生應為了「對師長不敬及煽動同儕與學校對抗,紊亂校園秩序等」向師長道歉!

8月10日,輔大黑水溝社以及其他關心校園民主和馬公高中事件的學生團體在教育部前要求校園民主,並且聲援馬公高中的學生,教育部官員承諾一星期內會給予正式回應,但卻只在三星期後由教育部負責發函的秘書小姐私自電致該學生,僅表明教育部回應之信函用詞不當而已。8月11日馬公高中主任教官私下致電輔大黑水溝社社長,希望社長建議該生別再與學校對抗。教育部及馬公高中這種意圖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私下了結的心態在此已經表露無遺!

最後國立馬公高中把該生的懲罰由一支大過改為「一年內不限時間、地點30小時志願服務」,也宣布「有關本校98年度起制服及體育服繡學號事宜因字體太大暫停實施,待開學後另行宣布」。迄今教育部仍然沒有正視校園民主的問題,國立馬公高中也只以「志願服務」和暫停實施政策作為回應。作為領導教育方向的教育部和教育最前線的馬公高中竟然如此漠視校園民主,壓迫學生言論自由,台灣民主正在倒退!

2009年10月5日 星期一

校園民主-特別權力關係的幽靈

文.牧羊人

一.特別權力關係是啥?

  我們必須了解「法治」的意義在於拘束國家權力,而非強調人民守法。不過,我們接下來所要討論的是「特別權力關係」,它對於處於在某種領域內的人民(公務員、軍人與學生等)的基本人權造成嚴重的損害,甚至還剝奪這些人民救濟權利的機會。

  特別權力關係理論講究管理與服從的關係,使得原本規範人民與國家關係的基本權利與權利訴訟救濟等法治價值觀念,對於公務員、軍人與學生等具有特別身份的人民都不適用,也使得政府機關(學校)本身擁有了完全的權力,可以在未經法律授權的情況下,自行訂立規則以規範公務員、軍人與學生等具有特別身份的人民,而形成了「法治的漏洞」。

二.脫離特別權力關係?另創契機?

  我國目前雖然有相關的民間社團致力於爭取校園人權的活動,但卻因我國傳統教育倫理價值觀,以及特別權力關係理論,而使得學生在校人權一直很難有所發展。憲法對人權保障的基本措施在特別權力關係之中,均被排除於校園門口外,為了教育目的之達成,學生是被行政統御的客體,而非憲法所保障的權利主體,校園內的校規對學生基本權利的限制,並不需得到立法機關的事先授權,學校對學生的處分並不必受到司法的事後審查。

  這些情況在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三百八十二號宣佈之後有了些許改善。然而,雖然它被宣稱已經打破了特別權力關係理論對於學生在校人權的支配,但實際上卻不是如此,它也只是限縮了特別權力關係的適用範圍。該號解釋認為只有退學與輔導轉學等剝奪學生身份的情形,學生才可以提起訴訟救濟。然而,這種說法仍然還是有違憲的可能,也違反「有權利就有救濟」的法律原理,難道沒有剝奪學生身分的情形,就不能提起訴訟嗎?

  這樣如此的狀況,似乎應採取另一種較為妥當之說法,也就是所謂的「重要性理論」,只要是涉及人民「基本權的行使或實現」,就是重要事項,而有司法權介入之餘地。此說並不限於剝奪學生身分的情形而已,凡是關於「基本權的行使或實現」,司法權就可以介入。例如,學校禁止學生討論對於反對校園不合理制度的議題,因為此事涉及言論自由權的行使或實現,故司法權可以介入,學生可以透過行政訴訟尋求救濟。

三.釋字第六百五十三號,正式向特別權力關係說再見?

  在最近的釋字第六百五十三號理由書之中似乎告知了無論公務員、學生、軍人等人民,關於他們訴訟權的保障,不能以他們的身分與一般人民不同而加以剝奪,這也間接表示公務員、學生、軍人等之訴訟權與一般人民沒有任何不同,只要其權利遭受侵害時,均有請求法院救濟之權利。

  釋字第六百五十三號雖然經大法官表示已有向特別權力關係說再見的訊息,並使得公務員、學生、軍人等人民掙脫特別權力關係的束縛,但在現實上仍然還有我們須要努力的地方,像是到現在仍然有學校緊抱著特別權力關係不放,使得校園民主與學生人權等理念的推行窒礙難行,看來校園人權之保障仍然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參考資料:

(1)特別權力關係理論發展之介紹 陳怡如 《法律新聞雜誌》,第33期,2004年7月,頁65-72。

(2)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六百五十三號解釋 大法官許宗力之協同意見書

(3)把大法官帶進教室-學生的言論自由在校園 台灣師大公領系副教授 林佳範